1,前期費用,停工費用,機器設備調試和維修費用,以及材料拆卸,包裝運輸,辭退員工賠償等費用;
2.獎勵費,包括快速搬遷費和拆遷獎勵費;
3、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也將予以補償。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國有土地上單位和個人的房屋,應當對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權人(以下簡稱被征收人)給予公平補償。
房屋征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民主決策、程序正當、結果公開的原則。門面房拆遷補償包括替代土地差價損失;經營虧損、店鋪停業停產損失;地上物損失,即房屋、設備等固定資產;搬遷費用;被辭退員工的安置補償費用等。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