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權分立,是西方關於國家權力結構和權力資源配置的政治理論,主張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由不同機關掌握,相互獨立行使,相互制約。
為了制約封建王權,英國學者洛克將國家權力分為立法權、行政權和對外權。在此基礎上,法國學者孟德斯鳩提出了“三權分立”理論,提出將上述三權通過法律規定交由三個不同的國家機關管轄,以維護各自的權力,相互制衡。
2.伏爾泰反對君主制,主張自然神論,批判天主教會,主張言論自由。他廣為稱道的壹句話是(為後人發明,非伏爾泰本人):“我不同意妳的觀點,但我誓死捍衛妳說話的權利。”伏爾泰信奉自然權利論,認為“人在本質上是平等的”,要求人人享有“自然權利”。
他主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他認為財產權的不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他把英國的君主立憲制理想化了,認為最理想的是壹個“開明”的君主按照哲學家的意見來治理國家。伏爾泰是啟蒙運動時期的思想家,他反映了上層資產階級的利益,主張開明君主制。
3.人民主權是統治階級和非統治階級的集體人權,是最高政治權力。統治階級的憲法權利來源於人民主權,政黨民主候選人的提名權來源於統治階級;人民的選舉權來自人民的主權,民主的立法權和行政權來自人民的委托。人民主權的概念意味著人民是社會的主人和統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