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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於起訴和不起訴的區別

不起訴和免予起訴的定義是:不起訴是指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依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免予起訴主要是因為犯罪情節輕微,根據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壹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應當同時予以釋放。對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沒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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