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是年滿18周歲的成年公民,只要年滿18周歲,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6周歲,靠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的,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八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的行為。十六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有監護人,因為十六周歲還是未成年人。但如果有經濟來源,在進行民事賠償時,可以自己承擔賠償。
16歲還是未成年人,壹般需要法定監護人行使監護權。但是,如果這個16歲的老人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生活的,他可以自己承擔全部民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作為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八條* * *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