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以公益為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因此,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禁止下列財產抵押:
(1)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以公益為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和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