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沒有規定裝修押金,但物業服務企業在收取物業服務押金、保證金時應當遵守規定,嚴禁押金、保證金等變相收費。根據《關於印發蘇州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第三十六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規定收取物業服務押金、保證金,嚴禁以押金、保證金形式收取費用。物業服務企業不得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裝修保證金或安全保證金。物業服務企業為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裝修活動提供基本服務以外的附加服務需要收費的,可以根據實際成本向市、縣級市價格主管部門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報,核定收費標準後執行。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業主需要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註意事項告知業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