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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的遺囑如何寫法律才有效

法律分析:自寫遺囑有三個形式要件:1。遺囑人手寫。整個遺囑的全文必須由立遺囑人自己寫下來。其他的寫不出來,粘貼、打印等其他形式都不行。妳必須自己寫。現在很多老人年紀大了,不能自己寫文章了,所以在這種情況下,自己寫遺囑是不合適的。比如讓孩子代寫幾段,然後寫完最後壹段說“這是我真實的意願”再簽字,這是不行的。全文必須由立遺囑人本人書寫。2.立遺囑人的親筆簽名。其中“姓名”二字指的是立遺囑人身份證上的姓名,也是法律意義上的姓名。很多人覺得都是壹家人,我就寫下我的小名,昵稱,藝名,網名等等,不太能接受。立遺囑人簽字時,必須用身份證上的名字。3.標明年、月、日。年月日缺壹不可!我們必須嚴格遵守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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