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條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持有國家秘密、機密文件、資料、物品,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屬於國家絕密、機密的文件、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說明來源和目的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398條故意泄露國家秘密罪;過失泄露國家秘密罪國家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1國家工作人員泄露秘密。受委托保管國家考試秘密的國家工作人員泄露考試秘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作為代表國家的考試秘密的實際控制人,應當積極踐行職責,采取法律規定的各種保密措施,合理、妥善地保守國家考試秘密。然而,壹些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泄露國家考試秘密,給國家考試秘密的傳播造成了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