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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

1.法律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演員的意思是真實的。

3.法案的內容是合法的。

4.行為形式合法。

壹、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

1.根據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是否需要壹方當事人或雙方當事人或多方當事人,可以分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和多方當事人。

2.根據是否必須采取法律規定的形式,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必要行為和不必要行為。

3.根據行為是否要求當事人支付對價(相互對價,但不是為了要求對等),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有償行為和無償行為。

4.根據標的物的交付是否為其效力的要件,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分為:承諾行為和實際行為。

第二,民事法律行為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演員有相應的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它包括兩層含義:壹是指行為人內在意思與外在表達行為壹致的狀態。二是指當事人以自由意誌為前提,表達自己意誌的狀態。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不違反公序良俗,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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