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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民事起訴狀

民事訴訟的形式如下:

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上訴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單位地址)。

被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上訴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和單位地址)。

上訴人不服XXXX人民法院(寫明壹審法院名稱)第xxxx號判決。xxxx案XX(寫明案由,即爭議性質),現上訴。上訴請求和理由如下:

請求:(說明提出上訴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陳述上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結合壹審判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序存在的問題及錯報原因)。

擴展數據:

起訴程序:

1.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民事案件,但是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將在開庭前三天通知當事人。

2.庭審大致可以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鑒定、宣判等幾個階段。如果申請退出,需要說明理由。如果妳不申請或妳的申請被拒絕,審判將繼續進行。

3.在法庭調查階段,審判長或法官會組織雙方當事人舉證,按順序對各自的請求和主張進行質證。質證是指當事人對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以及證據是否具有證明力及其大小進行質疑、說明和反駁。

4.在法庭辯論階段,審判長或法官會組織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圍繞整個案件的事實和法律責任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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