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訴訟請求的法律規定有《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訴訟請求權是指當事人在民事訴訟活動中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者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即壹方當事人通過人民法院向對方當事人請求實體權利。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 * *原告追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的,可以合並審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 * *壹方人數眾多的* * *共同訴訟,當事人可以推選代表人進行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其所代表的當事人有效,但代表人變更、放棄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並進行和解,必須取得被代表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