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事訴訟和刑事訴訟可以壹起起訴。相關法律規定,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應當與刑事案件壹並審理,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的審理過度拖延,才能在刑事案件審理完畢後,由同壹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國家財產或者集體財產受到損害的,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根據物質損失情況作出判決或裁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零四條
附帶民事訴訟應當與刑事案件壹並審理。只有為了防止刑事案件審判過度拖延,才能在刑事案件審判結束後,由同壹審判組織繼續審理附帶民事訴訟。
二、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
1.壹方當事人提起訴訟,應當先提交起訴書,並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相應的副本。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應提交材料,包括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證明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3.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