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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廣告應不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明星代言產品廣告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社會責任和道德責任。

自古以來;拿錢給別人消災,也不能保證自己產品的質量。

欺騙誤導消費者,妳還拿了產品廠家的廣告費。妳不能只為了錢而做這件事。

廣告要對妳代言的廣告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安全負責。

比如“三鹿奶粉”害死了很多人。妳認為妳不會承擔法律責任嗎?

明星代言廣告大多是沖著豐厚的廣告費來的,如果是在代言之前吧?

我對自己做的產品有所了解,也親身使用過這個產品,證明這個產品的質量和效果是真的。

真的很好,可以代言。

明星代言產品廣告,妳首先要想到的是法律責任,想到的是消費者權益,而不是

只能糊裏糊塗的要錢打廣告。如果妳能想到這些,妳會為自己減少很多麻煩。

惱火,

會改善社會風氣,減少很多傷害消費者的事情。

明星代言要有良知和社會公德,更重要的是要有法律意識。

如果明星代言廣告能夠以法律法規為依據,以社會道德和消費者權益為準繩,那麽

會讓我們的社會風氣純潔很多,對明星有好的口碑!

問題是,目前我國還沒有壹部完整的關於明星代言廣告的法律。

法律的滯後讓很多良心不好的人有機可乘。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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