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哪個部門監管足浴店?

哪個部門監管足浴店?

法律分析:足浴店正常的經營活動,應由工商部門和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和執業許可證,同時承擔監管責任。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巡邏系統可以對轄區內的足療店進行檢查,如果有相關問題,會責令其整改或者停業。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對個體工商戶進行監督管理。

從事經營活動的個體工商戶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依法接受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在經營場所、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術創新、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詢服務。

《工商行政管理條例》第三條工商所的基本任務是: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轄區內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市場經濟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合法經營,取締非法經營,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

  • 上一篇:元旦新年短信文案
  • 下一篇:《民法典》規定了七種無效合同。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