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壹條規定,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時,應當充分說明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並予以披露: (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三)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四)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轉讓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五)有利於上市公司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主要資產為現金或無特定業務的情形;(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獨立於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維護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