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哪壹級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行政機關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限是什麽?

哪壹級政府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地方行政機關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權限是什麽?

政府無權制定地方性法規,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

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它的制定者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會,相當於各地的最高權力機構。

地方性法規大多稱為條例,有的是法律在當地實施的細則,有的是具有法規屬性的文件,如決議、決定等。地方性法規開頭有很多地方名稱,比如《北京市食品安全條例》、《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

法規:

還有壹些規定是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只在本行政區域內有效。比如《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天安門地區管理條例〉的決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辦法》。

  • 上一篇:如何強化明清時期的君主專制?對中國社會有什麽影響?詳細的
  • 下一篇: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指導意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