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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條件可以改變孩子的撫養權?

法律分析:是的。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主張變更撫養權:(1)隨子女生活的父母壹方因嚴重疾病或者殘疾,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二)與子女* * *共同生活的父母壹方未盡到撫養義務或者虐待子女,或者與子女* * *共同生活確實對子女身心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3)年滿10周歲的未成年子女願意與對方共同生活,對方有撫養能力的;(4)有其他正當的變更理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_父母子女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滅。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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