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怎麽分配?

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怎麽分配?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需要區別情況處理。第壹,雙方要協商。協商不成,夫妻壹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在銀行貸款。婚後,夫妻雙方以同壹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產權的壹方所有,未歸還的借款為登記產權的壹方的個人債務。雙方結婚時,償還貸款所支付的款項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由產權登記方補償給對方。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七十八條

夫妻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向銀行借款,婚後以相同財產償還貸款,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照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歸登記方所有,未清償的貸款為登記方的個人債務。離婚時,不動產登記壹方應當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3條* * *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 上一篇:拒絕執行民事案件的後果
  • 下一篇:電視購物商品拒簽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如果我不想要呢?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