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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的法律表現有哪些?

法律分析:男女平等原則的內容是:(1)男女雙方在結婚和離婚問題上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二)結婚登記後,根據男女雙方協議,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3)夫妻在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上權利義務平等;(4)夫妻雙方在贍養老人方面始終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5)父母在撫養和教育子女方面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六)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7)所有男女家庭成員,如兄弟姐妹,在家庭中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實行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55條。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1056條夫妻雙方都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第1057條夫妻雙方均有參加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活動的自由,任何壹方不得限制或幹涉對方。

第1058條(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之權利)夫妻雙方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之平等權利,都有撫養、教育、保護未成年子女之義務。

第1059條夫妻有互相扶養的義務。對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壹方有權要求對方支付扶養費。

第壹千零六十條夫妻壹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夫妻雙方發生效力,但夫妻壹方與對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之間對壹方可以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範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1061條夫妻有互相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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