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法律,性侵男性仍然可以定罪處罰。比如對方輕傷(或以上),就可以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果侵害了對方的人格尊嚴或名譽,則構成侮辱;情節輕微的,還可以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如果造成死亡,有相應的罪名。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罪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或者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a)強奸婦女、強奸幼女;
(二)強奸婦女,強奸多名幼女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輪奸二人以上的;
(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公共場所聚眾鬥毆或者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人民網-男性性侵法律保護存在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