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危險。首先,據了解,南寧這個小區很多業主都是自己在小區內違章搭建空置房。他們壹起建造了它們。當地這個物業也找過業主很多次,但都以失敗告終。不說別的,就說小區內違章建築,明顯對其他居民造成安全隱患。而且南寧這個小區的違章建築大部分都在高層,更需要拆除。物業解釋,這種空房會增加整棟樓承重墻的承載力,非常危險。
國家規定違章建築必須拆除。說到這,有業主說,我就在自己家蓋個空房,沒有影響到其他住戶,房子也是我自己買的。為什麽我造不出來?其實業主有這個想法,並不了解我國關於違建的相關法律。有關信息,他可以查閱相關法律文件。無論如何,像這樣危及他人生命的建築必須拆除,以保護其他居民的安全。
綜上所述,南寧某小區業主違法搭建了70多棟懸空房屋,這顯然是不允許的,無論從安全角度還是法律角度都不應該搭建,因為這種建築本身就具有危險性,會對其他居民造成傷害。另外,我國在法律上明確規定,不允許建設違章建築,違反了可以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