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規保障:內蒙古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草原保護法律法規,查處違法建設。同時,通過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護坡施工隊伍的法律意識,引導其遵守相關規定。
2.監管措施:加強對護坡施工隊伍的監督管理,確保其按規定進行施工,避免對農牧民的草原造成破壞。相關部門可以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采取措施解決。
3.補償措施:如果護坡施工隊確實破壞了農牧民的草地,應當依法給予補償。相關部門可以組織評估,確定損害程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修復和賠償。
4.與農牧民溝通:相關部門要積極與農牧民溝通,了解他們的需求和意見,協商解決問題。可以討論保護草原的措施,平衡護坡工程和農牧民的利益。
總之,維護農牧民利益,保護草原資源非常重要。相關部門應嚴格執法,加強監督管理,註意與農牧民溝通和解決問題,以實現社會和諧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