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各行各業都有“大是大非”。比如法律領域的壹個* * *知識就是“以道德為制度的社會治理存在很大缺陷,必須有法律的介入”。如果壹個法律人手腳都不認同這壹點,那他壹定是行業內的異端。
從這壹點來看,羅翔這位曾經赫赫有名的“普法段子手”,的確很有魄力。因為他實際上說:
法律是對人最低的道德要求,壹個標榜自己遵守法律的人,可能就是徹頭徹尾的人渣。
現實中,打著法律等崇高的幌子,做壹些見不得人的事情,似乎並不少見。
比如7月1日,在熱門綜藝節目《乘風破浪的姐姐》中,王心淩等多位女星翻唱臺灣省歌手鄭誌華的代表作《星星之光》,結果兩天後引發鄭誌華的激烈回應:
節目組稱,這是對原著的“顛覆性改編”,比如將硬朗激情的編曲換成disco、Rap風格,再融入鋼管等元素,套用“甜美團風”……
但真正激怒鄭智華的是魔術變,是他寫的歌詞。
比如原歌詞第壹句是“壹片仰望的天空是男人的天空”,為了這次演出的需要改編成《我們的天空》也無可厚非。但是...
鄭誌華原創歌詞“現在的天空是壹片汙濁的天空,文明的天空再也看不到星星了。”只是被改成了“浪姐”的版本:
現在天空晴朗,在文明的天空中永遠看得見星星。
這到底是壹首什麽樣的批判/勵誌歌曲?為什麽變了?如果是謳歌&;鄉愁,節目組可以安排《解放區的天空晴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