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未經職工同意拒絕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天數的,應當向職工支付該年度應休天數日工資的300%,其中包括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換言之,是日工資200%的額外支付。
累計工作年限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天數為5天。4月1至2022年底的日歷天數為275天,具體折算為(275天÷365天)x5天≈3.7天,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
年假有幾天?
年假天數根據員工累計工作時間確定。職工在同壹用人單位或者不同用人單位工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的,應當計算為累計工作時間。假期如下:
(1)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年休假5天;
(2)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0年但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3)職工工作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合計國家規定的年休假天數。2022年累計工作年限超過1年但不足10年,年休假天數為5天,1年4月至2022年底日歷天數為275天。具體換算為(275天÷365天)x5天≈3.7天,換算後小於65438+。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連續工作壹年以上的工人有權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