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姜是上海市閔行區某村村民。因為收入低,他在村裏只有戶口,沒有房子。2007年,某開發區將其所在村(姜戶籍所在地)納入拆遷範圍,擁有房屋的人大多獲得拆遷補償款。姜因為沒有房子,沒有享受拆遷政策,現在住在出租房裏,生活有困難。請問律師,如果起訴上海某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管委會和上海某房屋拆遷公司(開發區委托的拆遷實施單位),能否獲得拆遷補償?
律師分析:近年來,隨著上海經濟的快速發展,拆遷糾紛不斷湧現。本案是壹起集體土地拆遷糾紛案件,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壹:姜是拆遷補償的對象嗎?
按照法律規定,只有戶籍,沒有產權的,不屬於補償安置對象。但2006年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下發的通知有所松動,對因建設規劃控制、經濟困難無房戶,可給予壹定的“土地基準價格”和“價格補貼”補償。
因此,如果上述情況是由於建設規劃控制、經濟困難等原因造成的,是否給予補償以及補償的具體標準由政府主管部門自行決定,而不是政府部門必須無條件給予補償。
建議本案當事人首先向征收村集體土地的拆遷人反映收入低、生活困難的情況,與其協商,爭取補償機會。
妳需要了解當地具體的拆遷政策如何,並詳細說明自己的情況,這樣才有機會獲得補償。
我買房的時候可能會有壹個問題,就是二手房的房齡。這套二手房有多舊值得買?其實想買新房的人也應該知道這壹點。也許妳認為妳買了壹輩子房子,房子會壹直住到老。但其實周圍很多朋友買了新房後都會換房。這並不意味著它們是有限的,而是資源的合理利用。
其實我覺得妳可以買套新房,過幾年再賣。這座房子被稱為“過渡之屋”。可能是需要的時候或者著急的時候買的。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