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砍伐樹木需要伐木許可證。具體方法如下:
(1)申請人提交行政審批事項所需的申請材料;
(2)政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材料齊全、符合受理範圍的,予以受理;
(3)政務中心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人進行登記,並出具材料接收通知書;
(四)承辦部門依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受理、駁回或者補正材料的意見;
(五)向申請人出具受理、駁回或者補正材料通知書;
(六)承辦部門依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
(7)申請人收到處理結果。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五十六條。
采伐林地上的樹木,應當申請采伐許可證,並按照采伐許可證的規定進行采伐;采伐自然保護區以外的竹林不需要申請采伐許可證,但應當遵守森林采伐技術規程。
農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不需要辦理采伐許可證。
非林地的農田防護林、防風固沙林、護路林、護岸林、護岸林和城市樹木的更新和采伐,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采挖移植樹木按采伐樹木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
禁止偽造、塗改、買賣或者出租采伐許可證。
二、申請采伐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1,本人書面申請,村委會意見;
2、林權證復印件;
3.林權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
4、國土城鄉建設服務中心建築合格證;
5.申請砍伐樹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