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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重新確權的依據是什麽?

法律分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的依據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和《關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和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處理辦法》、《關於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幹規定》等相關法律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法規規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壹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歸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二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登記,依照有關房地產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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