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耕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住宅。
2.農村村民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占土地的,所占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即按照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違法行為處罰。
3.農村村民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
4、農村村民不按照批準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由農村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報人民政府批準,可以收回宅基地使用權。
5、農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或治理,並可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農村村民占用基本農田建住宅,破壞種植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復種植條件,並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開墾費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邊肖為您整理農民使用宅基地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希望您在宅基地使用過程中能主動遵守相關規定,避免引起相關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