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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住房可以買賣嗎?

符合下列條件的農村住房可以買賣:

1.買賣雙方必須是同村村民;

2.買受人在買賣房屋時與出賣人不是同村村民,後來將戶口遷到本村;

3.買方符合宅基地申請標準;

4.所售房屋為合法建造,符合當地標準;

5.房屋買賣需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農村房屋買賣需要註意什麽?

1.在農村宅基地房屋能否買賣的問題上,我國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2.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有嚴格的身份限制,即只有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人才能依法取得並享有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分配制度實行壹戶壹宅制。

3.同時,根據房地壹體原則,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轉讓時,土地使用權也隨之轉讓,因此農村宅基地只能出售給本集體組織內的成員。《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明確規定:“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這壹禁令嚴格限制了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的流轉。這樣,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集體,使用權僅限於村民。

4.值得註意的是,有壹個例外,就是購房者已經辦理了房產證,戶口落戶在農村。在這種特殊情況下,法院會判決雙方的合同有效。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售或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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