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是指經公路主管部門認定的城市之間、城鄉之間、汽車可以行駛的農村中的公路。公路包括路基、路面、橋梁、涵洞和隧道。
分類
1,高速
高速公路可適應25000輛以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它具有特別重要的政治和經濟意義,是專門為汽車高速連續行駛而設計的,所有道路都設置了互通式立交和控制出入,長途運輸是主要方式。
2.壹級
壹級公路可適應年平均5000 ~ 25000輛的晝夜交通量,連接重要的政治經濟中心,通往重要的工礦區,允許汽車快速分道行駛,部分控制出入,部分設置互通式立交。
3.二級
二級公路可適應各種車輛改裝成中型貨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2000 ~ 5000輛,連接政治經濟中心或大型工礦區及交通繁忙的郊區公路。
4,三級
三級公路能適應2000以下各種車輛改裝的中型貨車年均晝夜交通量,與縣或縣市相通。
5,第四級
四級公路能適應200以下各種車輛折算成中型貨車的年平均晝夜交通量,連接縣鄉之間的支線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