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有工會,可以先向工會反映情況,通過工會與用人單位協商;單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也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協商;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也可以聯合起來,向用人單位提出集體談判要求,向其施壓。2.采取行政解決方式: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隨著對工資問題的日益關註,各地勞動局基本上都有專門處理此類投訴的部門。3.收集相關證據,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作服、工作資料、證人證言、錄音等能證明妳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要求單位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委托律師追償,通過律師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如果對仲裁不服,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行為的調查,應當自立案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30個工作日。
上一篇:有哪些生效的法律文書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下一篇:濮陽哪裏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