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項目不屬於市政工程,由國土部門承包,建設主管部門在施工企業資質中增加了土地整理項目。承接土地整理項目,需要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該資質。
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也在承接這類項目。
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目標
(1)優化用地結構和布局,實現節約集約用地。
(2)增加高標準基本農田總面積,同時提高耕地質量。
(3)改善田間基礎設施,改善農業生產條件。
(4)推進集中連片,發揮規模效益。
(5)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後,加強監測監管,確保土地利用良好。
(6)加強生態環境建設,充分發揮生產、生態、景觀綜合功能。
土地整理項目不屬於市政工程,由國土部門承包,建設主管部門在施工企業資質中增加了土地整理項目。承接土地整理項目,需要向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該資質。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總承包商也在承接這類項目,主要看當地國土部門是否認可。土地整理是在壹定區域內,根據土地利用的目標和用途,采用行政、經濟、法律和工程技術手段,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整和改造,全面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產出率,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
第壹條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維護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文件。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僅供承包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