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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退休年齡新規定

法律分析:壹般年滿50周歲,連續工作10年的女法官應當退休。目前女性退休年齡標準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1,女性超過50歲,連續工作10年者應退休。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女職工年滿45周歲且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退休。3.年滿45周歲,連續工作10年的女性,經醫院證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應當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和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

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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