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出軌應該承擔什麽法律責任?出軌壹般是指:婚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有外遇是違法的,但是根據具體情況,違法的法律後果是不壹樣的。事實上,婚內出軌不僅會招致社會道德譴責,還可能構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我們來看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明知是軍人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上兩種刑事犯罪都是針對嚴重的“作弊”行為。如果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只能依靠道德輿論譴責向作弊者施壓,而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91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壹)重婚的;(2)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第1092條夫妻壹方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