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不是小事。買房時,不要完全聽信介紹人、賣方、中介公司等各方的話。妳壹定要多方調查,多了解開發商的資質,房子的價格,周邊房市的價格,多做參考,才能做出是否購買的決定。
女方全款451,000元在廣西買房。
重慶壹女子有壹些閑錢,想投資買房。經朋友介紹,廣西防城港某樓盤不貴,未來升值空間很大。女方被說服,於是去了廣西防城港壹家中介公司,花了451,000元買了壹套商品房。
中間人吃的是2610000的差價。
然而付款後。因為還沒有登記,開發商讓他簽第二份合同,所以第二份合同中的成交價是654.38+0.9萬。壹次買房,簽兩份合同,讓她有點迷茫,於是私下打聽原因。結果她得知鄰居買的房子付款和她第二份合同差不多。
這意味著她的房子很貴,而且貴得離譜。差額只有260多萬元。女方怒斥中介公司和?介紹人告上法庭,要求退款,但上訴被法院駁回。法院認為中介已經履行了合同義務,因此駁回了女方的請求。
中間人是否涉嫌詐騙?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認為,對方已經履行了合同要求的義務,故女方要求退款的請求不予支持。但律師表示,由於中介和中間人的誤導,女方在不知道真實價格的情況下買了房子,可以向法院申請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