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兒童,毆打成人、老人、婦女等。可能觸犯了刑法規定的故意傷害罪,但毆打兒童屬於情節惡劣的案件,法官在量刑時可能會從重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犯虐待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被害人重傷或者死亡,是指被害人長期遭受虐待,逐漸導致身體嚴重傷害或者死亡,或者被害人因不堪長期虐待而自殺或者重傷。行為人故意實施虐待並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他的虐待行為與刑法上的重傷、死亡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0條_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
毆打家庭成員以外的未成年子女,不構成犯罪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根據具體情節定罪量刑,壹般構成故意傷害罪和尋釁滋事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