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為法人,必須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條規定的五個條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成員;
(二)有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的組織機構;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住所;(五)有符合章程要求的成員。
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就可以依法向當地工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取得法人資格。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登記註冊取得法人資格後,取得法律承認的獨立民商事主體地位,從而具有法律行為能力和行為能力。他們可以以自己的名義登記財產(如申請自己的品牌名稱、商標或專利),依法從事經濟活動(與其他市場主體訂立經營合同)和參與訴訟活動,並可享受國家對合作社的特殊財政、金融和稅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