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從事拍賣業務許可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拍賣業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五)符合國務院關於發展拍賣業的規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拍賣法第十二條申請從事拍賣業務許可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註冊資本100萬元以上;
(二)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和章程;
(三)有與拍賣業務相適應的拍賣師和其他工作人員;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的拍賣業務規則;
(五)符合國務院關於發展拍賣業的規定;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