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同含義:
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機關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作出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和決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行政處罰告知書:只起到告知的作用,與行政處罰決定書不同,沒有法律效力。行政處罰決定書是行政機關在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作出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第二,角色不同:
前者具有法律效力,後者僅起通知作用。如果對行政處罰通知書中的部分內容有異議,可以拒簽,申請重新處理。行政處罰通知與決定的間隔時間壹般在三天以上,這是提出聽證的時限。
特性
行政處罰決定書是最重要的行政處罰文書,具有嚴肅性、強制性和對當事人的約束力,也是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當事人財產的依據之壹。法律法規對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要件有嚴格的規定和要求,對行政處罰決定的措辭、內容、格式和規範性起到了壹定的作用,保證了行政處罰決定的質量,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