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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公告送達生效時間如何計算?如何延期放假?

公告送達只有在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送達,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才能送達。

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60日,即視為送達。送達後,上訴期計算為15天。上訴期屆滿後,如判決中有履行義務的時間(如被告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所欠工程款X元),履行義務的時間重新計算。

綜上,生效時間至少=60天+15天+履行義務的時間。

如果沒有時間履行義務,至少是75天。

公告送達只有在無法通過直接送達、郵寄送達等方式送達,且受送達人下落不明的情況下,才能送達。

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滿60日,即視為送達。送達後,上訴期計算為15天。上訴期屆滿後,如判決中有履行義務的時間(如被告應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所欠工程款X元),履行義務的時間重新計算。

綜上,生效時間至少=60天+15天+履行義務的時間。

如果沒有時間履行義務,至少是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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