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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期間沒有工資合法嗎?

培訓期間沒有工資是違法的。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最低工資標準。

從規定中可以看出,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開始工作,用人單位就與其建立了勞動關系,同時應當承擔支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的責任。因此,用人單位通知大學生報到的日期為錄用日期。無論是公司給妳安排工作,還是給妳安排入職培訓,都屬於用工範圍,都應該按照法律法規支付工資。

雖然公司在入職培訓中沒有為單位提供正式勞動,但從公司在三方協議中寫明了報名時間,為新員工提供入職培訓來看,顯然是為了滿足公司崗位工作的要求,更好地適應公司的經營活動,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所以這些培訓構成了公司經營活動的壹部分。而且在培訓期間,新員工與公司的關系是管理與被管理,新員工必須在公司的指揮下接受培訓,雙方是從屬關系。綜上所述,入職培訓無薪是違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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