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土地使用權抵押所需的資料和手續。
所需信息(壹式兩份):
1,抵押申請(文本由國土分局提供);
2.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土地評估報告;
4.地上附著物所有權的證明材料和平面圖;
5.已抵押的土地,重新辦理土地抵押手續時,應提交上次出具的他項權利證書原件和銀行出具的還款證明;
6.抵押合同和貸款合同。
三。程序:
無論是通過出讓還是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如果在土地上建有房屋,都可以抵押。以上材料準備好後,承辦人審核,報領導審批,發放抵押許可證。項目單位可憑抵押許可證向銀行申請貸款,並與之簽訂抵押貸款合同。簽約後,雙方到國土房產局辦理土地抵押登記,承辦人向抵押權人出具他項權利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