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處罰標準是什麽?
1,處罰種類及依據,行政處罰——拘留、罰款。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行政強制教育——由公安機關酌情教育半年至兩年。對賣淫、嫖娼的人員,應當按照規定處罰,不夠勞動教養的,可以由公安機關決定接受教育。教育持續時間為六個月至兩年。接受教育的日期從實施之日起計算。
嫖娼的後果如下:
對個人的影響首先是面臨法律的處罰,壹般是拘留15天,罰款5000元以下,其他正在被記錄。而如果這件事被公司知道了,妳很可能會因為這件事丟掉工作,尤其是公職人員,妳肯定會因為這件事丟掉工作。就算妳不失業,妳的前途也會受到影響,公司以後肯定不會重用妳,因為畢竟嫖娼是壹件不道德的事情,這也能證明妳人品不好,所以這種影響也是很大的。另外,嫖娼可能會讓自己感染壹些疾病,因為那些女性每天接觸那麽多人,難免會感染性病。
綜上所述,嫖娼在我國是被法律禁止的,賣淫更容易得傳染病、梅毒、乙肝、艾滋病等疾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招妓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