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任何壹方都可以起訴離婚。
結婚是自由的,離婚的選擇也是個人決定,起訴離婚相當於人民法院介入調解。當然,離婚前協議離婚更好。如果協議沒有通過,法院會對雙方的財產、子女撫養、債務進行審理。夫妻任何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婚姻關系。起訴時,原告應提交起訴狀及相關文件,如夫妻雙方個人資料的理由及實際情況。如果有相關證據,必須攜帶。
第二,等待法院審理。
夫妻壹方選擇起訴離婚並提交相關材料時,法院會先對其提供的材料和夫妻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取證,調查後再進行調解,夫妻之間會有壹個冷靜期。法院調解就是讓夫妻雙方和解,看能不能直接達成協議。如果能達成協議,法院會出具調解書,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後也不會有庭審,相當於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功,那麽這個時候,法庭上會有壹個詢問和辯論。在法院調解的過程中,如果兩個人能夠和好,後面的過程可以取消。
第三,審判結束後,公開宣布結果。
法院會根據雙方的訴訟情況進行公開判決,然後進行宣判。當然,如果夫妻雙方對這個判決不服,還有其他的疑惑,可以向上壹級法院上訴,然後在離婚的過程中需要更多的時間,然後進入二審階段。
綜上所述,兩個人能結婚是壹種緣分,離婚也是希望能和好如初。婆媳導致的離婚是非常遺憾的,所以在結婚前就要考慮好,而在這個過程中,丈夫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