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規定,毀壞林地罪的立案標準是: (壹)非法占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二)非法占用防護林地或者特種用途林地單處或者合計五畝以上的;(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畝以上的。破壞林地罪的標準刑為:1。盜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盜伐株數十倍的樹木,沒收盜伐的林木或者變賣所得,並處盜伐林木價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2、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由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樹木價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3、拒不補種樹木或補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林業主管部門代為補種,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九條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不滿二立方米或者幼樹不滿五十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株數五倍的樹木,並處林木價值二至三倍的罰款。濫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活立木蓄積量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樹50株以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補種株數5倍的樹木,並處林木價值3至5倍的罰款。超過木材生產計劃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衍生問題:
非法占用林地濫伐林木罪如何處罰?
數罪並罰。非法占用林地罪的法定罪名是非法占用農用地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單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行為。毀壞樹木罪的法定刑是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樹木或者苗木),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