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是指企業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在會計主體假設下,企業應當對自身的交易或事項進行確認、計量和報告,反映其所從事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
法律主體是指活躍在法律中,享有權利、義務和責任的人。這裏所說的“人”,主要是指壹個自然人。在特定情況下,法人等“人類合作組織”可以類比為法律主體。只要那些在法律上具有獨立人格的組織都可以成為法人的主體,也就是法人組織都可以成為法律的主體。
會計主體不同於法律主體。壹般來說,法律主體必須是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律主體。例如,以企業集團為例,母公司有若幹個子公司,企業集團在母公司的統壹領導下開展經營活動。雖然母公司和子公司是不同的法律主體(母公司和子公司也分別是會計主體)。
但是,為了全面反映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就必須以這個企業集團為壹個會計主體,編制合並會計報表(這裏的企業集團不是法人單位)。再比如,獨立的會計車間和營業部也可以作為壹個會計主體來反映其財務狀況,但不是法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