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範圍不需要前置審批的,可以即時受理。如需審批,需待審批文件下發後方可更改。時間壹般在3個工作日左右。
企業營業執照是企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企業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方可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營業執照由企業登記機關核發。
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發給《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向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企業或者企業分支機構頒發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發給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企業營業執照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企業營業執照正本為懸掛式,每家企業發放壹份,必須懸掛在企業住所的辦公場所或店鋪的顯著位置。
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可折疊,可取出,以便企業根據實際申請登記的數量出具生產經營證明。《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或者擅自復制。
除登記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押或者銷毀企業營業執照。企業遺失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副本的,必須在報紙上聲明後,方可申請補發。
參考資料:
企業營業執照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