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和與勞動關系密切相關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資本主義發展到壹定階段產生的法律部門;它是從民法中分離出來的法律部門;它是壹個獨立的法律部門。這些法律條款規定了工會、雇主和雇員之間的關系,並保護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我國勞動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6月1,995,1生效。(最新的立法是2008年的勞動合同法,需要配合使用。)
2,《勞動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是為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而制定的法律(見該法第壹條)。於2007年6月29日經NPC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於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實施。《勞動合同法》共分8章98條,包括:總則、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特別規定、監督檢查、法律責任和附則。勞動合同法是調整勞動關系的重要法律,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屬於社會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相關配套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NPC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壹次會議於2007年2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5月29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