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是指當事人約定壹方將某壹種類和數量的貨幣所有權轉讓給另壹方,另壹方在壹定期限內返還該種類和數量相近的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錢的壹方稱為出借人,收到錢的壹方稱為借款人。貸款合同也叫借款合同。根據合同期限,可分為定期借款合同、不定期借款合同、短期借款合同、中期借款合同和長期借款合同。根據行業對象的不同,合同可分為工業借款合同、商業借款合同和農業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貸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簽訂借款合同應註意的法律事項:
1.借貸行為和使用必須合法,因為如果不合法,借貸關系就不受保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幹意見》的通知,“11。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錢進行違法活動,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2.借款合同應完整、有效、合法,包括:貸款種類、貸款幣種、貸款用途、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違約責任。尤其是違約責任,如果借款合同中沒有責任條款,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就失去了法律的約束基礎,當事人的權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就會受到嚴重影響。在借款合同中規定違約責任條款,對於督促當事人及時、正確、全面地履行合同,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3.如果可能,最好在借款合同中有抵押物和/或擔保人,可以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合同的履行。
4.其他可能引起法律糾紛的條款應當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