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費用包括:
1.首次上市費。首次上市費由發行人最遲於其股票上市前三日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初始費用為發行總面額的0.3‰,繳費起點為300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暫停上市的股票經批準重新上市時,其發行人應按首次上市費標準的20%重新繳納首次上市費。
2.每月刊登費。每月上市費由發行人自上市日的次月起至終止上市當月的每月5日前支付,也可按季或按年支付。上市月費壹般為發行總面額的0.01‰,起點100元,上限500元。股票終止上市的,發行人每月繳納的上市費不予退還。對逾期的月掛牌費,按逾期天數每天加收應付金額3‰的滯納金,1元起。
1,上市是證券市場術語。狹義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是指企業為籌集企業發展資金,通過證券交易所首次向投資者增發股票的過程。當大量投資者認購新股時,需要進行抽簽配股,也叫抽新股。認購的投資者期望以高於認購價的價格出售。在中國大環境下,上市分為中國公司在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
2.中國公司直接去非中國大陸證券交易所(如香港證券交易所、紐約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等。)和中國公司在海外間接設立離岸公司,並以離岸公司的名義在海外證券交易所上市(紅籌股)。
3.在各地政府發布的文件中,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完善掛牌上市企業後備資源庫,建立市場優化機制,推進初創企業在深交所、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簡稱“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上市融資”的通知。因此,從廣義上講,上市不僅包括公司公開(非定向)發行股票,還包括在中國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交易和在市場上發布/推出新產品或服務。